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徵約用人員公告
-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 二、職稱:約用人員
-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圈選確定之翌日起算)
- 四、工作內容:
- (一)太巴塱文物館開閉館(開館時間每周三至週日,0800-1730)
- (二)太巴塱文物館粉絲專頁營運。
- (三)駐館導覽解說。
- (四)環境維護。
- (五)臨時交辦業務。
- 五、辦公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之光復鄉太巴塱祭祀廣場。
- 六、每月薪資:以28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36,316元(含勞健保、提撥勞工退休金),年終獎金依「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 七、雇用期限: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 八、公告時間:113年1月3日(星期三)至113年1月9日(星期二)下午5時以前截止收件(以親自送達或以郵戳為憑)。
- 九、資格條件(請附上資料茲以證明):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者。
- (二)具獨立作業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三)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
-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規定之情事。
- (五)具汽車駕照尤佳。
- (六)具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 (七)具工程、工務管理背景或相關經驗者尤佳。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請檢具填寫求職履歷表(如附件)、畢業證書影本、經歷表現證明或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於113年1月9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親自送達或郵寄至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部落經建科施先生收(地址:花蓮市民權路123號,電話:03-8221682),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約用人員」。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第二階段:測驗與面試
(一)本府得依書面審查結果,擇優通知第二階段應試。
(二)測試及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會議室。
- 十一、錄取標準:面試總成績70分以上,擇面試成績最高分者依序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