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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徵僱約用人員1名

發佈時間:2024-01-29 / / 最後更新日期:2024-02-01

發佈單位:藝術文化科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二、職稱:約用人員職務代理
三、職等:報酬薪點280、新台幣3萬4,916元(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額)。
四、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圈選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六、工作內容:
(一)辦理臺灣原住民族文化館相關事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相關事項。
七、僱用期限:自113年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止。此為育嬰留職停薪職務代理,期滿或僱用原因消滅應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八、公告時間:自即日起至113年2月5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截止收件(以親自送達或以郵戳為憑)。
九、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國外學歷證明請檢附翻譯公證文件)
(二)專科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經驗者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四)具有汽車駕照尤佳
(五)具原住民、身心障礙(持有手冊)身份者尤佳
(六)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資格不符
十、遴聘方式:
(一)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1.應備文件: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如附件自行下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身份證件影本正反面、汽車駕照影本、相關工作經驗等佐證資料影本或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無則免)
2.報名日期:請於113年2月5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送達,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原住民行政處收(地址:花蓮市民權路123號),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用人員字樣」
3.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星期六、日及例假日、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二)第二階段:筆試與面試(由本府依書面審查結果,擇優通知第二階段應試)
1.測試及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測試內容:(1)筆試40%:依照題目書寫短文一篇,時間30分鐘,請自備筆記型電腦應試。(2)面試60%:自我介紹及委員詢答。
3.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三)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府原住民行政處網站,並由業務單位通知錄取人員,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工作內容所需經費為中央補助計畫尚待核定,俟核定後始通知錄取人員到職。
(五)聯絡電話:03-8225123分機319莊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