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徵聘約用人員職缺1名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二、職 稱:約用人員
三、名 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3個月)
四、工作內容:
(一) 辦理原住民族時尚產業發展活動先期計畫,進度追蹤、會議協調、採購程序等。
(二) 協辦原住民族部落經濟相關業務,計畫進度填報、彙整等。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辦公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六、每月薪資: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萬6,316元,年終獎金依「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七、僱用期限:
八、公告及受理報名時間:
1.即日起至113年2月16日(星期五)下午5點以前截止。
2.請於截止受理報名前郵寄送達(或親送)至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部落經濟科林小姐收(地址:花蓮市民權路123號,電話:03-8233200轉207),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部落經濟科約用人員」。
九、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國外學歷證明請檢附翻譯公證文件)。
- (二) 高中或高職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 (三) 熟悉電腦應用、excel及word等文書作業系統。
- (四) 具部落服務工作及行政管理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尤佳。
- (五) 具汽車駕照尤佳。
十、應備文件證明:(應裝入求職信封之文件)
- (一)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1份。
- (二)全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1份。
-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 (四)汽車或機車駕照影本1份。
- (五)相關證照及證書影本或相關經歷表現文件。
十一、應徵方式: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試。
- (一)依據填寫求職履歷表(如附件)、畢業證書影本、相關證照、經歷表現證明或其他有利審查之應備文件與資料,報名時間於113年2月16日(星期五)下午5點以前截止。
- (二)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 (三)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第二階段:文書處理能力測驗與面試。
(一)本府依書面審查結果,擇優通知第二階段應試。
- (二)時間:另行通知。
- (三)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會議室(花蓮市民權路123號)。
- (四)測驗內容:(1)電腦測驗 40%:Excel測驗、依照題目書寫短文一篇,時間30
- 分鐘。 (2)面試60%:自我介紹及委員詢答。
- (五)請自行攜帶筆記型電腦受測。
十二、錄取標準:
- (一)總成績70分以上,擇成績最高分者依序錄取,正取一名,備取二名。
- (二)備取候補期間:自名單圈選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次面試備取名單依序遞補進用。
- (三)倘正取人員自願放棄報到或正取人員進用3個月內因故離職者由本次面試備取名單依序遞補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