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24-03-12 / / 最後更新日期:2024-03-12
發佈單位:保留地管理科
一、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二、名額:正取2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5個月)。
三、職稱:約用人員。
四、資格:
(一)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三)電腦操作及Excel、Word等文書處理。
(四)具汽、機車駕照。
(五)能勝任高山工作者優先進用。
五、工作內容:
協助本府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原住民保留地林業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每月薪資:
每月月薪新臺幣3萬1,192元。
(工作滿2年者,薪資調整為新臺幣3萬3,054元;工作滿4年或以上者,薪資調整為新臺幣3萬4,916元)
並享有原住民族語認證獎勵加給:優級:3,000元,高級:2,500元,中高級:2,000元,
七、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八、報名起迄日期:
自即日起至113年3月19日下午5時止,以郵寄掛號(以郵戳為憑)或於上班時間親送至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保留地管理科曾小姐收(地址:花蓮市民權路123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約用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九、應備文件:
1.求職履歷表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學歷證明文件
4.工作證明文件(勞保投保證明)
5.汽、機車駕照影本
6.戶籍謄本(非原住民身分者免附)
8.其他經歷表現證明文件
(經初審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時間辦理電腦文書測驗與面試)。
十、連絡電話:03-8233200轉412 (曾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