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24-10-11 / / 最後更新日期:2024-10-11
發佈單位:藝術文化科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二、職 稱:約用職務代理人
三、職 等:報酬薪點280、新台幣3萬7,800元。
四、名 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圈選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六、工作內容:
(一)具文案撰寫能力,協助社群相關文案撰寫
(二)社群網站回覆/臨時公告及活動推廣
(三)具備基礎拍攝能力,拍攝照片、製作短片及平面宣傳
(四)能配合假日出差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務
七、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八、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國外學歷證明請檢附翻譯公證文件)
(二)高中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經驗者
(三)具獨立作業能力,可至原鄉部落執行業務
(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五)具有汽車駕照
(六)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七)具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八)熟悉原住民部落事務,諳原住民族語尤佳
(九)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資格不符
九、遴聘方式:
(一)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1.應備文件: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身份證件影本正反面、汽車駕照影本、與公告之工作內容項目有關作品或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2.報名日期:請於113年10月18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送達,以親送或郵寄方式送至花蓮縣政府總收發 (地址:花蓮市府前路17號),收件人: 原住民行政處藝術文化科邱小姐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用職務代理人字樣」
3.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二)第二階段:筆試與面試(由本府依書面審查結果,擇優通知第二階段應試)
1.測試及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測試內容:(1)筆試40%:依照題目書寫短文一篇,時間30分鐘。(2)面試60%:自我介紹及委員詢答。
3.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三)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府原住民行政處網站,並由業務單位通知錄取人員,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聯絡電話:03-8233200分機308邱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