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21-04-12 / / 最後更新日期:2021-04-12
今(12)日在花蓮市隆重舉行拉署旦Lasutan部落聚會所動土典禮,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處長陳建村、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谷縱‧喀勒芳安、花蓮市長魏嘉賢及多位貴賓共同參加動土儀式,這是花蓮市第四座動工的部落聚會所,未來除了可以當作風雨球場運動休閒外,還可以作為部落族人聚會及祭典使用,使在地居民從小受到文化薰陶,對原住民族文化傳承上意義深重。
縣府原民處長陳建村代表縣長徐榛蔚致詞表示,一個部落聚會所的開工,可以比喻就像舉辦婚禮一樣,有非常多需要籌備的工作,才能讓這樣美好的事情,如期開始,首要感謝中央原民會近年來對於部落聚會所計畫的支持,更要感謝立法委員傅崐萁、鄭天財,包括徐榛蔚縣長時任立委時的大力推動,最後感謝花蓮市公所的優秀團隊戮力執行;目前花蓮市第1座大本部落聚會所已於109年7月26日啟用,根努夷、拉署旦、吉寶竿等3座均已開工,以及撒固兒、達固部灣等2座,分別辦理興辦事業計畫及規劃設計作業中,縣府將持續貫徹縣長「扎根部落,文化優先」的施政目標,賡續推動部落聚會所計畫。
縣府原民處表示,自106年爭取花東基金,陸續獲得花東二期經費2億5,789萬元(17座)及花東三期經費1億9,940萬元(14座),合計4億5,729萬元,預計要完成31座聚會所,花蓮縣將有120座聚會所。現階段已完工的有新城鄉順安、北埔、吉安鄉慶豐、花蓮市大本、秀林鄉民有及卓溪鄉中平等6座,施工中的為萬榮鄉馬遠以及上個月剛完成動土典禮的花蓮市吉寶竿、根努夷等3座,還有近期準備動工的是花蓮市拉署旦、吉安鄉南華、萬榮鄉明利、玉里鎮玉城等4座,另外光復鄉馬佛、香草場、萬榮鄉明利馬太鞍、瑞穗鄉烏槓及壽豐鄉共和等5座,已取得建築執照,可望於今年度陸續開工。
立法委員鄭天財提到,因為原民會編列的部落聚會所經費有限,每年約只有3座部落聚會所的經費,特別謝謝立法委員傅崐萁及前立法委員楊仁福提出花東基金發展條例,由國發會編列花東基金交由花東兩縣統籌運用,而且聚會所用地難以取得,多數不符合興建規定,與當時時任立法委員的徐榛蔚縣長,特別到營建署協調,使都市計畫區內公園用地、機關用地及學校,得以興建聚會所;108年因為計畫期程已屆,為了部落聚會所計畫經費的保留,特別協調並質詢時任國發會的主委陳美伶,才同意計畫經費專案保留,使計畫得以執行至110年。
陳建村處長指出,部落聚會所興建,有賴中央、縣府及鄉鎮市公所通力合作,縣府為加速計畫推動執行,已成立跨局處室計畫推動小組,對計畫執行進度、都市計畫個案變更、非都市計畫興辦事業的專案審查、土地取得(包含利用學校用地)等問題,都是推動小組研商及協助解決事項,我們會把部落族人的期待,化為推動的力量,加速進行,儘早完成興建。
今日與會貴賓有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谷縱‧喀勒芳安、立法委員鄭天財、花蓮縣議員笛布斯‧顗賚、李正文、魏嘉彥、吳東昇、縣府原住民行政處長陳建村、花蓮市代表會副主席李振瑋及代表、在地部落頭目李吉勇及全體頭目們共襄盛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