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23-06-06 / / 最後更新日期:2023-06-06
112年度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計畫,申請自5月2日起至6月30日止,距截止日還有最後一個月的時間,請原住民鄉親把握機會。
縣府原住民行政處表示,成年具有原住民身分鄉親可向戶籍所在地的公所提出申請,自建或購買房子兩年內,可申請建購住宅補助,每戶最高補助22萬元;自有住宅屋齡超過七年,房屋老舊或設備損壞可申請修繕住宅補助,每戶最多補助11萬元,有需求的鄉親,請備妥全戶戶籍謄本及財稅證明等資料,至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辦理。
原民處部落經濟科鄧凱倫科長表示,為協助花蓮縣經濟弱勢原住民改善居住環境,維護居住安全與品質,縣府積極向中央原住民族委員會爭取相關補助經費,期能保障族人權益。今年度更已爭取原民會補助2,366萬1,778元,以協助更多的原住民族人,改善居家環境品質。
相關申請規定,民眾如欲知詳情,請於受理申請期限內逕洽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申辦,或電洽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詢問(電話:03-8233200分機208,承辦人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