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公告

【公告】花蓮縣政府「110年度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通過獎勵實施計畫」

發佈時間:2020-11-06 / / 最後更新日期:2021-04-15

發佈單位:藝術文化科

一、獎勵對象:設籍於本縣四個月(含)以上,具有原住民身分,通過並取得109年度族語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認證者。
二、獎勵標準:取得族語認證合格證書者,核發下列獎勵金

(一)中高級:每名新臺幣2千元。
(二)高   級:每名新臺幣5千元。

(三)優   級:每名新臺幣1萬元。
三、申請方式:
 (一)申請期限:自110年3月8日(109年度族語認證測驗成績公告日)起至110年4月30日止。

 (二)申請文件:

1.申請表及資料切結書
2.109年度族語認證測驗成績證明影本
3.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4.領據及郵局帳戶之存摺封面影本
(三)申請人請於申請期間內備妥相關文件,以郵寄或親送至本府原住民行政處申請(請註明申請族語認證獎勵金)。
四、聯絡資訊:
 (一)聯絡人:本府原住民行政處潘小姐。
 (二)聯絡電話:(03)8227171#291、292
 (三)郵寄地址:970花蓮市府前路1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