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8-03-15 / / 最後更新日期:2018-05-03
發佈單位:部落經濟科
⊙107年度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
一、受理期程及受理機關:
(一)受理期程:107年5月1日至6月30日止。
(二)受理申請機關:各鄉(鎮、市)公所。
二、補助項目及補助金額:
(一)建購住宅:每戶補助二十萬元。
(二)修繕住宅:每戶補助十萬元。
(三)修繕住宅得修繕之設備設施項目如下:
1.屋頂防水、排水及隔熱。
2.外牆防水及面材整修。
3.衛生設備。
4.無障礙設施設備。
5.分間牆、天花板及地板整修。
6.給水、排水管線。
7.電器管線。
8.燃氣設備之供氣、排煙管線。
9.空氣調節及通風設備之風管、風口及電氣管線。
前項第三款所列設備設施項目,不含公寓大廈之共同部分、約定專用部分及約定共同部分,
其中屋頂之修繕應注重景觀之調和。申請修繕之設施設備項目,不得影響建築物之結構安全及公
共安全相關規定。
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利用以下電話向本府及各鄉(鎮、市)公所洽詢。
*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03-8221680 分機284或285 承辦人 李小姐
*秀林鄉公所03-8612116
*新城鄉公所03-8267223
*花蓮市公所03-8322141
*吉安鄉公所03-8523126
*壽豐鄉公所03-8652131
*鳳林鎮公所03-8762771
*萬榮鄉公所03-8751321
*光復鄉公所03-8702206
*瑞穗鄉公所03-8872222
*豐濱鄉公所03-8791350
*卓溪鄉公所03-8883118
*玉里鎮公所03-8883166
*富里鄉公所03-883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