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架構

本處共設置五科,分別為輔導行政科、部落經濟科、藝術文化科、保留地管理科以及部落建設科。 目前正式人員編制:置處長一人、副處長一人、專員一人、輔導行政科五人、部落經濟科四人、藝術文化科五人、保留地管理科六人以及部落建設科三人。

原民處組織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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