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24-11-14 / / 最後更新日期:2024-11-14
發佈單位:保留地管理科
一、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二、名額:正取2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圈選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職稱:約用人員。
四、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專科以上學校科系畢業者。
(二)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三)具電腦操作及Excel、Word等文書處理。
(四)具汽、機車駕照。
(五)能勝任高山工作者優先進用。
五、工作內容:
協助本府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每月薪資:
每月月薪新臺幣(以下同)3萬1,192元、年終獎金依「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並享有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合格獎勵加給:優級3,000元、高級2,500元、中高級2,000元。
備註:薪資級別第一級每月薪資31,192元(未滿2年)、第二級每月薪資33,054元(2-3年)、第三級每月薪資34,916元(4年或以上者)
七、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八、報名起迄日期:
自即日起至113年11月21日下午5時止,以郵寄掛號(以郵戳為憑)或於上班時間親送至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保留地管理科收(地址:花蓮市民權路123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約用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九、應備文件:
1.求職履歷表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學歷證明文件
4.工作證明文件(勞保投保證明)
5.汽機車駕照影本、證(照)書影本
6.戶籍謄本(非原住民身分者免附)
8.其他經歷表現證明文件
(經初審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時間辦理面試與測驗)。
十、連絡電話:03-8228655(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