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公告

108年原住民團體意外保險

發佈時間:2020-07-06 / / 最後更新日期:2020-07-06

發佈單位:輔導行政科

被保險人資格:

•保險對象:原住民身分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1.低收入戶
2.中低收入戶
3.勞動人口(15歲至65歲,無公教人員保險、勞工保險、農民健康保險及漁民保險者或投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為基本工資(含)以下者)
4.於各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無投保意外保險且保險額度大於或等於新臺幣30萬元整。

保障範圍:
•保險期間:108年3月2日0時至109年3月2日0時。
•保險額度:意外身故:30萬元、意外失能:新臺幣:1.5萬至30萬元(依失能等級表認定)
•被保險人於本保險有效期間內,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失能或死亡時本公司依照本契約的約定,給付保險金。
前項所稱意外傷害事故,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故若僅為疾病導致的身故或失能請勿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