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21-04-23 / / 最後更新日期:2021-05-05
發佈單位:部落經濟科
「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作業要點」業於110年4月16日原民建字第11000200752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110年度受理申請期間自110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欲申請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之族人朋友們,請逕洽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辦。如需瞭解詳細的修正內容,請電洽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電話:03-8227171分機284或285,承辦人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