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公告

因應新冠肺炎,原住民行政處所有管理場域及館舍調整公告

發佈時間:2021-06-07 / / 最後更新日期:2021-07-06

發佈單位:保留地管理科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警戒管制措施,徐榛蔚縣長宣布本縣進入三級防疫警戒,比照中央公告九大防疫指引,全面推行防疫措施,縣長也籲請民眾外出及在室內公共場域,應全程佩戴口罩,保護自身及家人的安全。
 
考量各項活動及課程近距離接觸,具有高度傳播風險,為避免發生群聚事件,原住民行政處所有管理場域及館舍,均將確實執行實聯制、量測體溫、手部消毒,及接觸面隨時清消等措施。相關業務及活動,為因應疫情,調整內容如下,並依狀況隨時更新及異動。請密切注意原住民行政處行政官網及臉書粉絲專頁。
 
1.臺灣原住民族文化館原訂自 即日起【休館】至7
月12日()全面進行清潔消毒俟疫情趨緩後再行開館
2.阿勒飛斯文化藝術團原訂
521()於本縣臺灣原住民族文化館之售票演出延後辦理
3.原住民族聯合豐年節活動原訂723~25(~)舉辦目前暫延期至11月19~21日辦理將視疫情狀況及中央疫情指揮 中心指示再行調整
4.原住民族聯合豐年節大會舞徵選決賽原訂於
516(日)上午10時於臺灣原住民族文化館舉辦 2021花蓮縣原住民族聯合豐年節大會舞徵選決賽因疫情嚴峻避免任何的風險【延後辦理】敬請12個參賽隊伍等候後續通知
5.原住民族聯合豐年節攤位申請視疫情狀況發展滾動式調整另擇期公告受理報名
6.住民部落大學課程,部分課程採線上授課,餘實作型課程視疫情趨緩後辦理
7.各單位及民間團體申請補助計畫停止受理已申請案件將予退回已獲補助且原訂於未來1個月內舉辦之活動建議取消或延期若照常舉行應於活動前嚴格執行完整風險評估規劃完善之防疫應變措施並於活動時落實執行確實遵照防疫指引及規範辦理
8.110年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補助計畫因國內疫情持續升溫原訂自
517()【暫停一切對外推廣工作】至6月28日延長至7月12日
9.110年原住民學生課後扶植計畫因國內疫情持續升溫原訂自
517()【暫停開班】至6月28日將延長至7月12日
10.110年度原住民族語保母獎助計畫-遴選族語保母-族語能力口說測驗原訂於
63()於本縣臺灣原住民族文化館舉辦惟全國進入第三級防疫警戒故【延後辦理】將以公文及電話通知符合資格之應考人;相關辦理期程視疫情狀況另以公文及電話通知並請應考人隨時注意本府原住民行政處官網最新消息
11.文化健康站及賽普站,照顧服務員正常上下班,長者不到站。中餐改為送餐、取餐、或針對部分健康長者暫停供餐。站內及周邊環境全面消毒(包含所有器具及衛生設施等)。加強廚工防疫觀念及措施,確實清潔廚房及用具,落實各項衛生檢查後再下廚製作,送餐人員以分流分區方式辦理。
12.文健站活力健康操花蓮區初賽,俟防疫等級降至第一級後,再研議辦理,或以各隊提供之影片作初審評分依據。
13.原住民文化健康站及原住民家庭服務中心擴大教育宣導教育宣導活動,俟防疫等級降至第一級後,再研議辦理。
14.原住民族野菜學校即日起休館至7月12日全面清潔消毒視疫情狀況發展滾動式調整開館時間
15.原住民一條街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選舉視疫情狀況發展滾動式調整擇期辦理
16.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計畫,受理期間(5月至6月底)持續辦理,延長受理期限至110年7月30日止,申請人須配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實施防疫措施。
17.高山部落入口意象落成典禮視疫情狀況發展滾動式調整延後辦理。
18.部落事務組長暨婦女幹部聯席會議,俟防疫等級降至第一級後,再研議辦理。 
19.家用桶裝瓦斯差價補助受理期間5月1日6月30日持續辦理申請人須配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實施防疫措施,經濟部6月9日函示:若疫情第三級警戒於110年6月28日後解除,則自解除日起第10 日為申辦截止日。(例如:7月12日解除三級警戒起,7月21日為申辦截止日;以此類推)。
​20.太巴塱祭祀廣場原訂自5月28日(日)【暫停開放】至6月28日(一)止,將延長至7月12日(一),俟疫情趨緩後,再行開放。


本府原住民行政處將依下列評估指標落實防疫配合事項:
一、評估指標

(一)能否事先掌握參加者資訊:如能掌握所有參加者之流行地區旅遊史、確診病例接觸史,進入活動前亦能進行症狀評估及體溫量測,則相對風險較低。反之,如無法掌握上述資訊,則相對風險較高。

(二)活動空間之通風換氣情況:室外活動風險較低;通風換氣良好或可開窗通風的室內空間風險為其次;至於通風換氣不良的密閉室內空間則風險最高。
(三)活動參加者之間的距離:活動期間彼此能保持室內1.5公尺,及室外1公尺以上之安全社交距離,風險較低。原則上距離越近,風險越高。
(四)活動期間參加者為固定位置或不固定位置:前者風險較低,後者風險較高。
(五)活動持續時間:原則上時間越長,風險越高。
(六)活動期間可否落實手部衛生及配戴口罩:可落實者風險較低,不能落實者風險較高。
二、配合事項:
(一)實施「實聯制」,確實執行人流管制,請參加人員(包含全體工作人員)落實簽到並造冊;個資蒐集僅為防疫目的使用,相關資料於活動後28天內銷毀。
(二)會場入口處提供消毒液體,另安排工作人員協助測量體溫,若體溫達37.5-37.9度,請民眾於隔離區休息,一小時後再進行體溫檢測;體溫38度(含)以上,請該員盡速就醫。
(三)保持室外1公尺、室內1.5公尺以上之安全社交距離,座位改採梅花座或增設隔板區隔;若無法保持距離則雙方須正確配戴口罩。
(四)用餐時,規劃在空間較寬敞之場所,並以提供「餐盒」(便當)為原則,進食時避免近距離交談。或採「分時分眾」用餐,避免多人共食情況,降低人傳人之風險。若使用桌餐一桌由10人減為8人,並使用個人餐具。
(五)維持活動現場及住宿場所環境衛生,供應足量的清潔防護用品(如洗手用品、擦手紙及口罩等)。
(六)主動關心參加人員健康狀況,由工作人員不定時至會場注意參加人員是否有發燒、咳嗽,或非過敏性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若出現類似症狀,請民眾於隔離區休息或引導其就醫。
(七)活動期間強化衛生教育宣導,由活動主持人於中場休息時間廣播加強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保持個人衛生習慣(如:打噴嚏、咳嗽需掩住口、鼻,擤鼻涕後要洗手)及妥善處理口鼻分泌物等。
(八)持續關注傳染病現況,於集會活動期間持續加強關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疫情狀況,適時提供資訊給所有參與人員,並視需求發布警示。 
  
    
如有疑義請洽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輔導行政科(03)8227171分機282、283
部落經濟科(03)8227171分機284、285
藝術文化科(03)8227171分機291、292
保留地管理科(03)8227171分機286、287
部落經建科(03)8227171分機288、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