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公告

「花蓮縣第12屆全國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花蓮初賽」即日起接受報名囉!!歡迎民眾、機關或團體踴躍組隊參加。

發佈時間:2022-09-12 / / 最後更新日期:2022-09-14

發佈單位:藝術文化科

111年度花蓮縣第12屆全國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花蓮初賽​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第12屆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初賽日期:111年11月5日(星期六)。

三、初賽地點:本縣臺灣原住民族文化館(花蓮市北興路460號)。

四、組隊方式:演出人員以參加1隊為限,禁止跨組(隊)報名參賽
(一)家庭組:
1.以「家庭」為單位組隊。
2.以同戶籍內之成員為原則,但有不同戶籍之親屬共同參賽者,以戶長三親等內之血親及三親等內之姻親為限。
3.每隊以4~6人為限,且至少須有1人為年齡未滿18歲之兒童或青少年,如須燈光、音響、放映字幕、道具搬運、樂器演奏等技術人員,至多以3人為限。
(二)學生組:
1.以「學校」為單位組隊為原則,本縣學校屬原鄉地區,不得跨校組隊。
2.每隊以12~20人為限,不具有學生身分之人員至多4人,如須燈光、音響、放映字幕、道具搬運、樂器演奏等技術人員,至多以5人為限。
3.不具原住民身分之學生至多4人。
(三)社會組:
1.不限機關、團體及年齡,各界人士(專業演藝團體除外)均可組隊。
2.每隊以12~20人為限,惟成員至少須有4人為年齡未滿18歲之兒童或青少年,如須燈光、音響、放映字幕、道具搬運、樂器演奏等技術人員,至多以5人為限。

五、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1年9月30日(星期五)止。
(二)填妥報名表及相關資料,以郵寄、電子郵件或親送至本府原住民行政處,並請來電確認是否完成報名。報名資訊如下:
1.郵寄地址: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花蓮市府前路17號)
2.聯絡電話:03-8225123
3.電子郵件:fang@hl.gov.tw
(三)報名參加「家庭組」之隊伍,應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備查。

六、領隊會議:111年10月7日(星期五)下午2時於本縣臺灣原住民族文化館(花蓮市北興路460號)召開。

七、參賽補助(以完成報名且實際出賽者始得補助):
(一)自主訓練費:家庭組每隊5,000元、學生組及社會組每隊10,000元。
(二)道具製作及搬運費:家庭組每隊3,000元、學生組及社會組每隊8,000元。

八、競賽獎勵︰
(一)獎項及獎金:由本府依報名情形於領隊會議時公告,但至少各競賽組別前3名之隊伍,於競賽當日公開表揚與獎勵。
(二)決賽代表權:由本府薦派各競賽組別之第1名隊伍為原則,若該組別參賽隊伍超過10(含)隊以上者,得薦派至第2名,共2隊,參加該組別決賽。

※如對競賽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府原住民行政處楊小姐03-8225123。